課程資訊
大學部
五年制
最低畢業學分150學分
包含校訂共同必修32學分
專業必修80學分,專業選修38學分。
高大建築學系簡介與各年級教學目標
學系簡介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的成立,旨在均衡台灣南北地區建築與都市學門的教育資源,以及提供南部地區面對未來環境挑戰上的知識與人才培育的資源所在。本系的前身原為於2002年成立的「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之後在2012年配合學校組織調整,成立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建築組),設有大學部,以及研究所的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歷年校友累計,已達600餘人。奉核改名後的建築學系,已於2018年正式開始招生,每年招收大學部35人,研究所碩士班18人,碩士在職專班17人。本系的大學部教學特色,在核心課程的基礎上,將建立「設計規劃」、「數位構築」、「綠色建築」、「工程技術」與「歷史文化」等專業指標,作為評量學習依據。研究所的部分,則將針對「城鄉永續規劃」、「木構造建築」、「文資保存與維護」、「智慧建築與城市」、「建築與都市史論」、「材料科學」、「工程專案管理」及「建築與都市防災」等研究領域,培養新世代的空間專業人才。
各年級核心課程教學目標
一年級:環境知覺的誘發與空間創意潛能的啟蒙
二年級:基礎建築設計能力和建築計畫的技藝開展
三年級:工程技術的設計運用與設計方法的學習
四年級:建築設計之論述實踐的專業能力養成
五年級:建築專業知識的整合建立
研究所:獨立研究能力的養成
碩士班
最低畢業學分30學分,必修3學分,
專業選修21學分。專題研討6學分、論文0學分。
長久以來,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的成立,一直是地方的殷切期待,因而獲得幾位立委的大力促成。主要的著眼點在於,均衡台灣南北地區建築與都市學門的教育資源,以及為南部地區縣市未來的都市發展建設奠定基礎。同時,也將更進一步支持政府新南向政策,打造南部地區在國際上南進的建築及都市建設人才的培訓基地。高大建築學系的前身原為該校於2002年成立的「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之後在2012年配合學校組織調整,成立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建築組),設有大學部,以及研究所的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歷年校友累計,已近600人之譜。奉核獨立後的建築學系,並已於2018年正式開始招生,預計每年招收大學部40人,研究所碩士班15人,碩士在職專班17人。
碩士在職專班
最低畢業學分27學分,必修3學分,
專業選修24學分。專題研討、論文0學分。
長久以來,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的成立,一直是地方的殷切期待,因而獲得幾位立委的大力促成。主要的著眼點在於,均衡台灣南北地區建築與都市學門的教育資源,以及為南部地區縣市未來的都市發展建設奠定基礎。同時,也將更進一步支持政府新南向政策,打造南部地區在國際上南進的建築及都市建設人才的培訓基地。高大建築學系的前身原為該校於2002年成立的「都市發展與建築研究所」,之後在2012年配合學校組織調整,成立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建築組),設有大學部,以及研究所的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歷年校友累計,已近600人之譜。奉核獨立後的建築學系,並已於2018年正式開始招生,預計每年招收大學部40人,研究所碩士班15人,碩士在職專班17人。
歷年課程查詢系統:https://course.nuk.edu.tw/QueryCourse/QueryCourse.asp
開課部別:選碩士或碩專,開課系所可以選創意設計與建築學系、建築系
學生相關下載
-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學生修讀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辨法
- 111-112大學日間部課程規劃表-建築學系必修80-5年制
- 完成論文初稿或研究計畫審查後續口試程序(符合畢業條件之同學適用)
- 研究所學生--選定論文指導教授申請書
- 大學部--實習注意事項簡報(實習前中後)
- 大學部--校方實習合約書(111年12月版)-非僱用關係,未領薪資者適用。(有領津貼者請用此版)
- 大學部--校方實習合約書(111年12月版)-僱用關係,有領薪資者適用。
- 大學部--校外實習--學生職場實習性騷擾防治宣導
- 大學部--學生校外實習辦法及相關表單
- 選修非本系開設課程學分認定辦法
- 碩專班修業規則
- 碩士班修業規則
- 國立高雄大學生校外實習辦法
- 提昇外語能力實施辦法
- 抵免學分辦法
- 大學部修業規則(ODF)
- 大學部修業規則(PDF)
-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大學部修業規則(odg)
- 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辦法(odg)
- 大學部學生適用-校外實習實施要點及相關表格(odt)
-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修業規則(odg)
-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碩士班修業規則(odg)
-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學分抵免辦法(odg)
-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學分抵免辦法(odg)
- 實習簡報(odg)
- 學生適用部份-提昇外語能力實施要點(odt)
- 選修他校(odg)
-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