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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四川文教公益基金會獎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到11月30日

建築學系洪四川獎學金審查辦法

有意申請的同學,記得提出申請!

國立高雄大學建築學系洪四川文教公益基金會獎學金審查辦法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2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所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財團法人洪四川文教公益基金會致力於關懷台灣之環境永續發展,為鼓勵國立高雄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建築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關心居住環境永續發展以及環境友善設計相關議題,特訂定本辦法,藉以促進環境友善社會之建構。

第二條 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本系學籍之學生,並以具清寒或其他需優先助學者為優先考量,或由本審查會議衡量決定之。

第三條 本獎學金申請資格以大學部為優先,得視情況頒予碩士班,每人一萬元。

每學年度第一學期公告申請,每學年頒發一次。

第四條 本獎學金申請條件:

大學部限三年級以上學生,其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始得申請。

大學部學生若於同年度已獲其他獎學金者,則不具申請本獎學金資格。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獲頒本獎學金以一次為限。

第五條 本獎學金應檢具之申請文件:

  1. 獎學金申請書(附件一)。
  2.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
  3. 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
  4. 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或需優先助學相關證明)。
  5. 永續發展及環境友善設計相關議題作品一件(包括論文、專題研究成果、設計報告或其他能符合本獎學金精神之傑出優良事蹟等)。

第六條 本獎學金之審查由本系評審委員會為之。

評審委員會由本系專任教師推選三位組成。每年度之評審委員會召集人,由該次評審委員會委員相互推選擔任之。

在審定過程中必要時得要求申請人進行口頭報告。

第七條 申請日期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申請人應備妥申請資料向系辦公室報名。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第八條 本辦法經由本系系務會議討論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